诫勉谈话制度

时间:2023-04-29 18:23:57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诫勉谈话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诫勉谈话制度1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反思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谈话是指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诫免谈话,当面接受质询。

二、各生产单位和承包单位辖区

本年度内发生三起轻伤生产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作书面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到公司安委会警示谈话。

三、凡公司辖区内管理的各生产单位和承包单位发生一起重伤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单位和承包单位负责人要向公司安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到公司安委会警示谈话。

四、凡公司辖区内管理的各生产单位和承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生产单位及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并到公司安委会警示谈话。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单位和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公司安委会作出书面报告,生产单位和承包单位负责人要到公司安委会作警示诫免谈话。

1、各生产单位及承包单位在30日内发生两起 ……此处隐藏297个字……主测评中,职工意见较大,不信任票超过40%的。

(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6)、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7)、为涉嫌违法人员说情开脱的,故意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

(8)、有其他应予诫勉谈话内容的。

四、诫勉谈话由纪检组向党组提出建议,经党组研究同意后,由纪检组组织实施。

诫勉谈话制度3

在组织考察、年度考核、测评(评议)或群众举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但不够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存在问题。

2、在贯彻执行集中制原则和维护领导班子班子团结等方面存在问题。

3、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准则(试行)》和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问题。

4、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5、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存在问题。

6、在直接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问题,并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使国家(集体)资产和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7、在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职工根本利益方面存在问题。

8、存在其他需要戒勉谈话的问题。

戒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1、向谈话对象指出所存在的问题。

2、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3、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或戒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根据具体情况,可要求谈话对象限期作出对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并送纪检xxx门。

经戒勉谈话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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